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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防病提醒 |
综合办 2007-9-24 1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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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秋高气爽,晴天居多,雨量明显减少,昼夜温差变化较大;又值旅游黄金周,市民外出旅游、度假、聚会、聚餐等活动将明显增多。十月份应注意预防下列疾病: 1、旅游者腹泻。该病是一种肠道传染病,主要由产毒性大肠杆菌引起的。临床上主要表现为腹泻,大便呈水样,一般1日内10次左右,同时伴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该病主要通过被污染的水、饮料、牛奶或食物传播;感染人群主要是旅游者,尤其短期旅游者发病率极高。因此,在国庆黄金周期间外出旅游度假的市民应特别注意饮水、饮食卫生,在旅游途中一旦发生此类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治疗。 2、食源性疾病。这是一组借助食物传播的疾病,包括细菌性、动植物、毒素、化学性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其中以细菌性食物中毒、细菌性肠道传染病最为常见。病人多表现为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可伴有发热,严重者可危及生命。病例常在短时间内集中发病,多以暴发或集体性中毒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十月份尤其黄金周期间,市民在聚餐、聚会、婚庆喜宴等活动中应注意食品操作卫生,防止生熟不分、交叉污染,做好餐具消毒;餐饮业或集体单位食堂要把好食品质量、食具消毒关,规范食品操作规程,防范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发生。 3、流行性出血热。本病是由流行性出血热病毒引起的自然疫源性传染病。病人主要表现为发热、低血压、全身小血管和毛细血管广泛性损害、肾脏损害等。该病以老鼠为主要传播媒介;发病季节主要在冬春季,10月疫情开始上升,11月至次年1月为发病高峰。郊区和郊县居民要注意流行性出血热的预防,做好秋季防鼠、灭鼠和保粮。市民如出现高热、“三红”(面红、颈红、胸部红)和“三痛”(头痛、腰痛、眼眶痛)及皮肤粘膜出血点等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红眼病”。本病又称急性流行性结膜炎,其中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是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传染病中的丙类传染病。该病潜伏期很短,起病急、传染性极强,多通过日常接触或共用毛巾等生活用品传播,人群普遍易感,发病集中。今年全国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发病人数较去年明显上升,近期外省市部分地区出现本病的流行,其中大部分疫情发生在学校。10月份我们仍然不能忽视对“红眼病”的预防。居民日常生活或外出旅游时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用脏的手或毛巾擦眼睛,不与别人共用毛巾,如果发生眼红、明显眼刺激症状、刺痛、异物感、烧灼感、畏光、流泪并出现片状结膜下出血等症状,一定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治疗,同时尽量避免与他人接触,防止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除做好上述疾病预防外,国庆期间赴东南亚等国家旅游的市民还应注意预防登革热;患有高血压、冠心病和胃、十二指肠溃疡等慢性病患者应注意保持生活节律,预防疾病复发、中风和心肌梗死,外出旅游时应携带必需的药物。随着天气转凉,昼夜温差变化大,市民应做好防寒保暖,预防流行性感冒和普通感冒等呼吸道疾病;十月份是接种流行性感冒疫苗最佳时期,患有慢性病、体弱和老人等可以接种流行性感冒疫苗进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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