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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确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综合办 2008-2-27 11:15:00


卫生部2月26日通报,广东省确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患者张某,女,44岁,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外来务工人员。2月16日发病,2月22日病情加重后入院治疗。2月24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呼吸道标本检测,结果为禽流感病毒(H5N1)核酸阳性。2月25日,患者病情迅速恶化,经全力救治无效死亡。2月25日,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呼吸道标本进行复核检测,结果为禽流感病毒(H5N1)核酸阳性。当地卫生部门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患者在发病前曾接触病死家禽。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确诊病例定义和我国诊断标准,卫生部人禽流感防控专家组判定该病例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确诊病例。

疫情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按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对全部83名密切接触者实行严格的医学观察,截至目前未发现异常临床表现。

卫生部已向世界卫生组织、港澳台地区和部分国家通报该患者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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