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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的减免治疗
2007-1-6 10:15:00
为更有效地防治肺结核病,上海市政府对具有传染性的菌阳肺结核病人实行政府减免治疗费。本区居民及在本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员,均可到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减免治疗,减免范围包括规范性治疗方案的药物及相关医学检查。菌阴肺结核病人在结核病定点防治机构诊治可申请卫生部免费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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