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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物饲养温馨提示 |
2007-6-7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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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首先,应为自家的狗申办《犬类准养证》。申办方法如下:凭犬主身份证或户口簿向所在派出所(警察署)领取《养犬审批表》;养狗须经所在楼层和上下楼层住户同意并签字,须经居委会核实同意;养犬户须签署“文明养犬承诺书”。报派出所(警察署)审批。我市领证养狗的收费标准如下: ① 内环线内及黄浦、静安、南市、卢湾的全部地区和浦东新区的沿江地区,每犬每年2000元; ② 内环线外的杨浦、虹口、闸北、普陀、长宁、徐汇区,浦东新区,郊区(县)的街道,城镇及在农村地区新开发的新村园区、别墅,每犬每年1000元; ③ 农村地区(上述一、二款规定范围外的地区),每犬每年100元。
⑵ 每年都要按期给狗进行有效的狂犬疫苗注射。
⑶ 遛狗时一定要给狗牵上绳索,提防并制止狗袭击路人或吠叫。
⑷ 遛狗时,要自觉地及时清理狗的粪便,以免影响居住小区环境。
⑸ 平时避免与狗过分亲热,如同床睡眠、同桌吃饭、共同沐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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