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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2007-1-6 18:00:00


      根据长宁区卫生局《关于长宁区卫生系统开展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这次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职工法律素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创造更为完善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统一部署,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各项宣传活动正常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抓住中心,突出主题。要紧紧抓住宪法宣传这个中心,突出“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这个主题,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积极维护宪法的尊严,为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市方针的实施创造条件。
(三)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开展“三个一”活动,组织一次领导班子专题学习讨论;举办一次“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咨询宣传活动,做到有规模、有影响。要充分运用OA网络、公告栏、电子屏幕等载体,广泛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滚动宣传法制口号,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营造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的良好氛围。

中共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委员会
                                      2006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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